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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台师范党委副书记、校长程立生等2人被开除党籍
来源:纪检监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7-12-27 发布人:Admin 浏览数量:
 

琼台师范党委副书记、校长程立生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海南省纪委消息:日前,经海南省委批准,海南省纪委对琼台师范党委副书记、校长程立生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琼台师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设立“小金库”并使用“小金库”款项,程立生分别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程立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学校与他人合作的项目中,严重不负责任,滥用职权,造成国家经济损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学校与他人合作项目以及桂林洋新校区工程项目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程立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程立生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察厅报省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程立生简历

程立生,男,汉族,1960年9月出生,湖南岳阳市人,研究生学历,1982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2年7月至1983年9月,在湖南省宁乡县农科所工作;

1983年9月至1986年9月,在南京农业大学读硕士研究生;

1986年9月至2005年7月,任华南热带农业大学教师、系主任助理、教务处副处长、处长、研究生处处长,其间1994年12月至1998年3月任乐东县政府副县长(挂职);

2005年7月至2009年7月,任海南大学教务处处长兼招生办主任、党委委员;

2009年7月至2016年3月,任琼台师专党委副书记、校长(副厅级);

2016年3月至今任琼台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校长。


琼台师范原党委书记李向国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取消退休待遇

据海南省纪委消息:日前,经海南省委批准,海南省纪委对琼台师范原党委书记李向国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李向国任琼台师范党委书记期间,该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设立“小金库”并使用“小金库”款项,李向国分别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李向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学校与他人合作的项目中,严重不负责任,滥用职权,造成国家经济损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学校与他人合作项目以及桂林洋新校区工程项目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李向国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向国开除党籍处分,并取消其退休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李向国简历

李向国,男,汉族,1955年9月出生,海南澄迈县人,本科学历,1976年1月参加工作,198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6年1月至1978年9月,任海南澄迈中学民办教师;

1978年9月至1982年7月,在华南农学院学习;

1982年7月至1988年12月,任华南农业大学林学系政治辅导员、校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

1988年12月至2008年3月,任省教育厅组织人事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师范教育处处长、师资管理处处长、高等教育处处长;

2008年3月至2015年9月,任琼台师专党委书记(副厅级);

2015年9月办理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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