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通报了各地法院近期查处的7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典型案件。
这7起典型案件中有2起既追究了主要领导的主体责任,也追究了纪检干部的监督责任。
湖北省枝江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魏新刚及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华被责任追究案。2013年11月以来,该院审判监督庭审判员王昌福等4名干警先后因涉嫌滥用职权犯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并移送起诉。此前,该院曾发现王昌福存在违纪违法问题,但没有及时组织核查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2015年2月,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魏新刚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该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华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湖南省永州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郭红艳,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蒋仕贵及民二庭原党支部书记、庭长唐军杰被责任追究案。2009年以来,该院民二庭违规收取当事人赞助款60多万元,并将其中30多万元转入本庭小金库,用于发放干警福利费9万余元。2015年5月,该院主管民二庭的党组成员、副院长郭红艳因履行职责范围内的主体责任不力,对上述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受到诫勉谈话和责令检查处理;该院纪检组长蒋仕贵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责令检查处理;该院民二庭党支部书记、庭长唐军杰因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被免职。
此次通报的其他5起案件的相关责任人也分别受到责任追究。
通报指出,全面从严治党不是喊口号,落实“两个责任”不能走过场,不认真履行责任就要受到严肃追究。各级人民法院党组、党员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记者 陈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