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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委党校原常务副校长、校务委员,市行政学院原院长刘文洪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纪检监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12-08 发布人:Admin 浏览数量:
 

日前,经苏州市委批准,苏州市纪委监委对苏州市委党校原常务副校长、校务委员,市行政学院原院长刘文洪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文洪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券;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文洪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苏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苏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文洪开除党籍处分;由苏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刘文洪简历

刘文洪,男,汉族,1962年3月出生,江苏无锡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81年1月参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1月起,历任共青团苏州地委干部,共青团苏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苏州日报》青年部副主任、政文部副主任、周末部主任、副总编辑;2000年1月,任《苏州日报》副总编辑、苏州日报社党委委员;2002年1月,任《苏州日报》常务副总编辑、苏州日报社党委委员;2002年11月,任《苏州日报》总编辑、苏州日报社党委副书记;2003年11月,任苏州日报报业集团党委副书记、《苏州日报》总编辑;2006年5月,任苏州日报报业集团党委书记、社长、《苏州日报》总编辑;2006年12月,任苏州日报报业集团党委书记、社长;2017年4月,任苏州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校务委员,市行政学院院长;2020年7月,退居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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