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纪委书记(监察专员)
负责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全面工作。
2. 纪委副书记
协助纪委书记开展业务工作。落实学校纪委作出的决议、决定; 根据省纪委监委和学校党委的安排部署,制定纪委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上报工作信息;负责相关领导同志开展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公务活动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综合性文字材料审核和廉政档案建设工作;组织起草纪委重要文件、校内制度;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监督、指导、考核二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本单位反腐倡廉工作;按监督检查程序规定做好与学校组织部、巡察办等部门情况互通,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职能监督与巡察监督形成合力;抓好分管信访举报受理和案件审查调查工作;负责组织对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动态更新、集体研究、及时处置、定期报告,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纪委书记报告;负责对问题线索提出处置建议,对相关问题进行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及立案并提出处理建议;抓好分管案件审理工作,做到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报告及时;受理党员的申诉,听取受处分党员的申辩和说明,保障党员的权利;协调组织、宣传等部门,运用警示教育、廉政征文等方式抓好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的廉政教育;负责组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业务培训,全面提高队伍业务素质;负责经费支出审批工作;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3. 纪检监察综合办公室岗位职责
(1)负责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召开的各种会议的组织、协调等筹备工作,组织落实会议相关事宜。负责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有关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讲话稿和其他综合性文字材料起草、校对、报审工作。负责组织起草、修订、废止有关纪检监察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校内纪检监察制度规定的咨询、备案审查等。
(2)负责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各室行政管理、经费管理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非涉密公文的收发、登记、归档。负责办公室印章管理、使用。
(3)负责抓好全校纪检监察干部的考核和管理工作。
(4)建立健全处级领导干部(含五级、六级职员)廉政档案。负责对廉政档案的日常管理和动态更新工作;组织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谈话;负责对干部选拔任用和推优评先人选进行廉洁情况审查,按规定程序出具审查意见。
(5)负责协调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与学校其他部门单位之间的工作。负责与吉林省纪委省监委归口监督检查室及的日常联系和材料报送等相关工作。
(6)负责纪检监察有关书报杂志、宣传资料等的征订发放。
(7)负责本单位保密工作的督促检查和学校保密办安排日常事务工作。
(8)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 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室岗位职责
(1)监督检查学校各级党组织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执行情况;负责制定本校政治生态调研方案,组织协调实施调研,起草工作调研报告。分析学校政治生态,起草学校年度政治生态情况报告。
(2)专项监督检查。结合学校监督检查工作实际,向上级提出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建议,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督促整改落实。
(3)日常监督检查。负责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和学校党委决策部署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学校监察对象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纠正“四风”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推动化风成俗;负责对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巡视巡察整改事项的整改落实情况和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存在的廉政风险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各二级党组织常态化开展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并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处置;做好监督检查材料整理归档工作。
(4)畅通、拓展来信、来访、来电和网络等举报渠道,受理党员群众的信访举报,组织调查处理校管干部和监察对象的违纪违法案件;承办省纪委监委转办的问题线索;对交办基层党委、职能部门的信访举报进行指导监督,并审核办理结果。
(5)负责对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的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报主管副书记批准,按规定程序做好问题线索处置工作。
(6)负责对问题线索进行分级分类办理、调度、统计与分析。
(7)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承办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工作;对需要追究责任的依规依纪依法进行立案审查调查,涉嫌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吉林省纪委监委,并做好协助调查工作。
(8)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审理室岗位职责
(1)负责对已立案案件进行审理,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组织处理或处分意见。
(2)负责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督、处分解除,案后回访、总结、通报和案发单位的整改督促等工作。
(3)负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防控在案件审理、信访举报及档案管理保密等方面的廉政风险,确保本室人员不违反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4)负责受理和承办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
(5)负责以案促改工作,对问题较为集中的部门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并监督相关问题整改落实。
(6)负责抓好学校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7)负责党员干部和学校非省委管理的监察对象的廉政从政教育、廉洁教育、警示教育、党规党纪教育等工作。
(8)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理论研究、宣传教育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
(9)负责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新闻宣传及“纪检监察网”和“廉洁吉农”微信平台信息维护工作。
(10)协同马克思主义学院推进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建设,提高廉政研究教育水平,努力将研究中心建设成为廉政智库中心、廉政教育中心、廉政数据中心。
(11)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