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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着力整治“四风”廉洁过好五一端午节的通知
来源:纪检监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8-04-27 发布人:Admin 浏览数量: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委主任杨晓渡关于纠“四风”工作要“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不能放松”“严到底、不能让,决不让‘四风’反弹回潮”等要求,中央纪委对五一、端午两节期间整治“四风”问题做出相关部署。近期,吉林省纪委集中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典型案例,并对五一、端午期间廉洁过节提出明确要求。为落实上级纪委部署要求,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确保廉洁过好五一、端午两节,提出如下要求:

一、强化日常监督与节前教育

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提高思想认识,担负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做到小错提醒、动辄则咎,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牢固树立政治意识、纪律意识,自觉遵守党规党纪。在节日前认真开展教育活动,提醒党员干部遵规守纪,消除侥幸心理,防患于未然。同时,领导班子以身作则,移风易俗,提倡以勤俭、文明、安全、健康方式过节。

二、加强对“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

学校纪委将加强监督检查,紧紧盯住老问题,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情况、新动向,突出对重点领域、岗位的监管,着力发现“四风”问题线索。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设立举报邮箱、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的举报,坚决整治“四风”,净化节日风气。

三、加大违纪问题的曝光力度

对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快查快办、严惩严办,决不姑息。同时,强化通报曝光,凡是因“四风”问题受到纪律处分的,不论职务高低,原则上都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回潮复燃。

四、强化追究问责

严格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吉林省实施办法、《吉林省纪检监察机关问责工作启动实施办法》,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具体规定精神不力、不收敛不知止、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个人或单位,要严肃追究问责,在严肃查处直接责任人的同时,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监督举报地点:纪检监察办公室(主楼308房间)

电话—84532752

邮箱—jiwei2003@126.com

201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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