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校内各单位:
2018年8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已于10月1日施行。为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和省纪委关于学习贯彻《条例》的要求和部署,全面学习领会《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现将有关学习贯彻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这次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
《条例》是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规范的基础性法规。党的十九大将纪律建设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在《党章》中充实完善了纪律建设相关内容。十九大之后,党中央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对《条例》进行了修订完善,将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定下来,实现制度的与时俱进,这是进一步扎紧管党治党制度笼子、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结合起来,提高思想认识,掌握核心要义,充分认识《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上来,坚定地把《条例》学习宣传好、贯彻落实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具体内容
《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使命引领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将《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要求细化具体化。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科学性,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逐条学习,熟练掌握具体内容,牢记各项规定,做到熟知精通、学以致用,深刻领会“四个意识”是具体的,“两个维护”是“四个意识”的集中体现,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心上、落实在具体行动上,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三、确保《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到实处
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学校纪委将组织召开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学习辅导,并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校园网、微信等各类媒体作用,做好宣传报道解读等工作,在全校营造学习贯彻《条例》的浓厚氛围;各二级党组织要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将《条例》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通过宣传解读、专题学习、培训辅导、案例剖析、知识测试、警示教育及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使广大党员干部搞清楚《条例》为什么改、改了什么,把学习的过程变成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意识的过程,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学深悟透,提升履责能力,养成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为党员干部作出示范; 全体党员要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在思想上划出红线、筑牢底线,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学习贯彻《条例》亲自抓、负总责;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学习贯彻工作。
学校纪委将切实加强对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条例》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学习贯彻的方案和具体落实的举措,并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对贯彻执行不力的,督促整改,并给予严肃问责。
各单位要将开展《条例》学习宣传特色和亮点进行总结,于10月30日前报送信息稿件。
联系人:刘祥朝84532752。
中共吉林农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