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 加入收藏 ]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纪检工作 >> 正文
 
 
关于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要求的通知
来源:纪检监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7-09-08 发布人:Admin 浏览数量:
 

吉农大纪字〔2017〕5号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具体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刹住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可能出现的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按照学校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规矩。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各单位要把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要求、认真落实。要通过召集会议、发布信息等多种形式,向每一位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重申纪律规矩,严明纪律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带头崇廉拒腐,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二、明确纪律要求。严禁公款收送月饼节礼和电子证券;严禁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盒购物卡;严禁借节日之机以走访或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送礼、宴请;严禁以各种联谊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及借机敛财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遵守离校报备和请假制度。

三、严格监督检查。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各单位要对照上述要求开展自查,排查可能出现的“四风”问题,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并及早提醒警示,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将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做到零容忍、严惩戒,不留情面、不搞例外。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利用举报电话、举报信箱邮箱等载体,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对举报或发现的违规违纪等问题,将进行严肃处理。

四、严肃追责问责。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具体规定精神不力、不收敛不知止、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个人或单位,严格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进一步传导压力,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形成有力震慑。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和教职工。

监督举报地点:纪检监察办公室(主楼308房间)

举报电话:84532752

举报邮箱:jiwei2003@126.com

2017年9月8日

 
Copyright @ 吉林农业大学纪检监察办公室    地址:长春市新城大街28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