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利益无小事,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打通基层“最后一公里”。2015年1月至2017年3月,吉林省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974起,处分2358人。
精准发力,严肃查处
珲春市春化镇四道沟村党支部原书记孟照旭因将村民养牛风险抵押金存入个人账户并放贷获利等问题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龙井市政协文教卫体委原主任金光允以单位名义为自己购买土地建房问题被党内警告……
2016年10月,吉林省委组织两个督查组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查处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专项督查组带着线索,深入基层,坚持从快从严,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吉林省纪委印发《关于深入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方案》,对排查出的问题线索集中开展督查督办;将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纳入党风政风监督室工作要点;印发《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意见》,明确思路、措施和要求,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严查快处。
立下军令状,行动见真章。从省到市县,惩治基层“微腐败”工作扎实推进。
省纪委严肃查处了白山市江源区棚改办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10个问题,对大安市扶贫资金白条入账问题进行重点督办,共追究问责15人,处分10人、诫勉谈话5人。
辽源市坚持重心下移,紧盯农村村组、城镇社区、民生行业、基层部门,对基层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排查,重点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严肃查处土地征收和惠农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等问题。
突出问责,通报曝光
“真没想到被挪用了的钱,还能要回来!”农安县纪委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组成调查组进村挨户调查,发现50个大棚32户共计20万元的财政扶贫资金只发放了7.6万元。村支部书记和村报账员被严肃处理,并追缴了违纪资金,镇财政所因监管不力也被问责。
“问责一个,警醒一片。”吉林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离不开“两个责任”的有效落地。全省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确保主体责任在基层压紧压实。
延边州采取县乡联动、层层推进方式,在集中整治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私分侵占等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中,采取“一对一”约谈与集体约谈等方式,加强对各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督促检查,传导压力。
敦化市翰章乡大兴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车庆变因虚报冒领泥草房改造补助资金、以个人名义转包集体土地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双辽市东明镇盘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岳占林因在扶贫项目中乱收费、虚列支出核销招待费等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7年3月,吉林省纪委一口气通报了6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
“要把通报曝光作为推进工作落实的重要措施,及时通报曝光持续传导压力。”吉林省纪委采取网站、微信、新闻客户端联动通报曝光的方式,通报一个、教育一批、震慑一片。(吉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