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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信息(第40期)
来源:纪检监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7-09-04 发布人:Admin 浏览数量:
 

白山市通报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近日,白山市纪委监察局通报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这10起典型问题是:

1.抚松县教育局党组原书记、局长卢云福收受礼品礼金、公款旅游等问题。2013年9月至2017年6月,卢云福在任抚松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传统节日收受他人礼品礼金14万、借儿子结婚之机收受他人礼金18.6万元、借学习之名到北京旅游并核销费用0.29万元。卢云福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白山市江源区城墙街道新华村党支部原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宋宝兰公款吃喝问题。2013年2月至2014年7月,宋宝兰在任新华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用账外资金在某饭店违规公款吃喝,共计支付招待费2.04万元。宋宝兰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白山市浑江区六道江镇香磨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崔永新公款吃喝问题。2013年至2016年,崔永新公款吃喝,违规核销招待费和其他无法入账的费用共计1.9万元。崔永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白山市浑江区红土崖镇四道岔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王永财大操大办“满月宴”问题。2017年7月9日,王永财为孙子操办“满月宴”,共安排宴席12桌,用于宴请亲属、村民及朋友,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王永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临江市司法局森工司法所所长李斌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8月4日上午,临江市司法局森工司法所所长李斌私自驾驶本单位执法用车(吉FD110警)办私事,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李斌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6.临江市森林公安大队六道沟派出所所长程旭东违规使用警车问题。2017年8月2日,程旭东安排司机驾驶吉S6029警、其本人驾驶吉S6030警两辆执法用车,送5名本单位的参赛篮球队员到篮球场训练,训练结束后,又驾车送队员回到森林公安大队,违反执法用车管理规定。程旭东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7.抚松县漫江镇政府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张亚山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4月2日至4日(清明节假期),张亚山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没有对车辆进行封存入库,私自驾驶单位公车出去游玩。张亚山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8.靖宇县司法局赤松司法所职员白纯忠、贾成虎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8月14日上午,贾成虎驾驶吉FD511警公务用车接赤松司法所职员白纯忠及其母亲回赤松镇。到达赤松镇后,白纯忠又驾驶该车送其母亲回家。白纯忠、贾成虎分别受到行政记过处分。靖宇县司法局副局长杨学军负有领导责任,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9.靖宇县龙泉镇五台村党支部副书记董伟违规操办婚宴问题。2017年7月30日,董伟未向龙泉镇纪委申报,在鸿福源酒店违规操办婚宴造成不良影响。董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长白县八道沟镇九道沟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娄继成、会计陈锁平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3年至2016年,娄继成在任长白县八道沟镇九道沟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期间,每年安排会计陈锁平给村委会成员违规发放补贴,累计达2万元。娄继成、陈锁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聚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找准靶心,精准发力。要坚持从严执纪,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绝不姑息,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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