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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信息(第25期)
来源:纪检监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6-04-06 发布人:刘青竹 浏览数量:
 

四平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刘同明接受组织调查

据四平市纪委消息:经四平市委批准,四平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局长)刘同明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松原市通报7起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

典型违纪问题

近日,为进一步严肃纪律,松原市纪委监察局对近期查处的7起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典型违纪问题予以通报:

1、松原市河道堤防管理处原主任孙兆祥,未尽监管之责,行政不作为,致使施工人员超范围取土给松花江护堤造成隐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松原市住建局安监站站长陈天放,利用职务影响向监管对象打招呼,为本人及本单位职工谋取私利,无偿接受市中心医院提供免费体检,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松原市宁江区第五中学校长冯明,违规向该校三年级学生订购收取教辅材料以外的其他学习资料费16.2万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扶余市长春岭镇乡建助理高春生违规向121户危房改造农户收取费用7260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前郭县浩特芒哈乡林业站站长孙彦章违规向各村摊派收取林改费用8.32万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长岭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经理李文会在明知贷款人出据虚假材料情况下仍同意发放贷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乾安县兰字超限检测站队长杜金昌在执法检查中违规收取一辆超载车辆驾驶员100元现金据为已有,并将其放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以上7起典型违纪问题,有的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有的失职渎职,优亲厚友;有的消极作为,为官不为。这些行为虽然发生在个别地方和少数单位党员干部身上,但社会影响很坏,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和机关效能提升,败坏了社会风气,干扰和破坏了松原市正常社会秩序及发展环境。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党委一把手当好“第一责任人”,敢抓常管,切实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会抓善管,既要抓好业务工作,又要落实好职责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纪委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把明察暗访作为常态性工作,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对各类“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铁面执纪,绝不姑息,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并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保持查处违纪问题的高压态势,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证。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学习和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坚持道德高线,守住纪律底线,远离法律红线,增强为民服务、为经济服务的意识和本领,进一步打造忠诚、干净、担当、实干的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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