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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党95周年·纪律】不收礼、不吃请 实行"三不准"
来源:纪检监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6-07-04 发布人:Admin 浏览数量:
 

打铁还需自身硬,陈云严于律己,不收礼、不吃请,对家人实行“三不准”的事迹,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的回忆中比比皆是,给后人留下了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

管钱管物更不能搞特殊

1944年,时任西北财经办事处副主任的陈云(主任当时由贺龙兼任),主持着中共中央所在地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供给保障工作。由于身体不好,出汗多,衣服烂得快,他穿的那套军装补了不少补丁。管后勤的陈清泉看到这情景,就打电话通知有关部门给陈云送一套新军装来。陈云知道后,立即把陈清泉叫去,非常严厉地说:“你是只给我新军装,还是给陕甘宁边区所有的同志都发?”陈清泉忙说明给他增发一套新军装的理由。陈云严肃地说:“现在不到发军装的时候,任何人都不能例外。你马上打电话撤销刚才的通知。”看到陈清泉脸上有愧悔之意,陈云缓和了一下语气,说:“老陈,我们是管钱管物的,如果搞特殊化,不按制度办事,那还怎么能管好全边区的财政?这制度还有谁去认真执行?”

建国初始,陈云主持中财委工作,作为国家最主要的理财人,经手钱财以亿万计,生活却十分简朴自律。那时,中财委办公处所的暖气烧得不好,冬天办公室里很冷,行政部门看到陈云经常感冒,便给他的办公室里配了电炉子,但他为了节约用电,很少用。他只开过几次电炉子,那都是在苏联顾问到他办公室谈话之前为苏联同志准备的。正是由于陈云的以身作则,中财委上下形成一种勤俭节约的风气。

有一年,11月10日左右,北京的气温骤降。周恩来去陈云那里,发现陈云正拥着棉被坐着办公,仍抵御不住寒气。周总理看着于心不忍,马上表示特许这里提前几天烧暖气。陈云却很坚决地推辞了:11月15日供暖的时间是我定的,我不能破这个例。

不收礼、不吃请

“不收礼、不吃请”,这是陈云为自己立下的一条规矩,他不仅身体力行,还要求身边的工作人员不违反,凡是有人送礼,必须向他报告,不得擅自收下。他说:“送礼是有求于我,收下后,决定事情必有偏差。”

陈云不收礼,有口皆碑。有一次,陈云回故里探亲,回程时,乡亲们送了一些土特产表示心意。陈云知道后,一边表示感谢,一边让随行的工作人员将礼品如数退回……

即使是在同志们诚心诚意地向他表达敬意的时候,陈云也是“来者必拒”,哪怕礼物再轻。某年秋天,一个大军区的两位同志来到陈云的住所,向他汇报军事演习的情况并带来当地产的两盒葡萄。他们汇报完工作起身告辞时,陈云让他们把葡萄拎走,还说:“我是中央纪委书记,不能收。”两位军人解释说:“这值不了几个钱,不是送礼,只是让您尝尝。”陈云接受了他们的心意,说:“我吃10颗,叫‘十全十美’,剩下的你们带回去。”

“不迎不送,不请不到”,这是陈云在去外地视察和休养时,对地方领导同志提出的要求。他经常对身边工作人员说,自己年事已高,身体又不好,不能为党做多少工作,“他们(地方领导同志)都很忙,不必常来看我,有事我会找他们,少给他们添麻烦。”出差到外地时,当地要请客或要给他做些好菜吃,他都婉言谢绝。有一年,他到外地,接待单位不知道他的饮食习惯,给他摆了一桌子菜。他一看,坚决不吃,坐在那里和秘书聊天,直到厨房重新做了他平时吃的一荤一素,才肯就餐。

“三不准”与陈氏家风

陈云的妻子于若木说:“我们家的家风有一个特点,就是以普通劳动者自居,以普通的机关干部要求自己,不搞特殊化。”

为了使子女树立起清正廉洁的思想观念,陈云一直教育子女要像普通人家的子女一样学习生活,不能搞任何特殊化,不沾染不良习气。早在解放战争时期,时任东北局党组织重要领导职务的陈云,就向亲属子女提出了极为严格的“约法三章”:不准随便进出他的办公室;不准翻看、接触只供他阅读的文件、材料;不准搭乘他使用的小汽车。

对于陈云的“三不准”要求,他的亲属子女几十年如一日,一丝不苟地认真执行。

新中国成立初期,于若木在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上下班和陈云走的是同一路线,尽管顺路,但她一直坚持骑自行车上下班,从没有搭乘过陈云的小汽车。(载于《党史文汇》2013年第4期,作者:贾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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