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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化问责倒逼责任意识养成
来源:纪检监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5-12-30 发布人:Admin 浏览数量:
 

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将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作为2015年的重要工作部署。“责任”二字成为贯穿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条主线。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至2015年上半年,全国共有9000多名领导干部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而言,责任的落实不再是嘴上说说,而是层层传导的压力,缺位者就要重重地“挨板子”。

担子越压越实

今年2月,中央巡视组公布了2014年第三轮巡视反馈意见,包括中国联通公司在内的多家央企均被指出存在“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党委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不单单是企业的问题,各地各部门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主体责任“撂荒”,根源出在党的观念淡漠。有的党员领导干部重业务、轻党建,把经济效益放在第一位;有的党员领导干部遇到事情和稀泥,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违纪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章规定的政治责任。落实主体责任,就要先抓住党委书记这个第一责任人。作为领导班子的带头人,党委书记的宗旨意识强了,就能以上率下,带动整个党委集体政治生态的转变。党政一把手接过了责任担子,“两个责任”的落地就有了抓手,从而能建立起压力传导体系,有力推动党建工作的运转。

12月上旬,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及省纪委副书记,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分别约谈了3名市委书记和3名省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这种约谈既是指导,帮助一把手尽快明晰职责,改进工作方法,也是无形的鞭策,督促责任落实到位、不放空枪。

责任不能虚化空转,如果缺少实在的工作支撑,责任的落实就容易陷入“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的困局。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科学地细化、具体化,确保从党委主要领导到基层党员干部,人人分工明确,一级对一级负责。

权责已明,一些党员干部若还想装样子,他们的盘算恐怕要落空了。因为责任落实情况已被纳入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考评,履责更要述责,倒逼党员干部紧绷“责任弦”,不能有丝毫懈怠。

年终岁尾,重庆市下辖各区的区委书记们拿着履责“账单”走进了“考场”。“这种述职评议,是对党委书记履行主体责任的一次集中检验,也真正把压力传导到了心坎上。如果平时用心不够、抓得不紧、做得不实,述职就会缺少底气,问题会现出‘原形’。”一名参加述职评议的干部表示。

担当不是空谈

2015年,毫无疑问是问责之年。

从山东省通报5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问题,到安徽省通报8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案件,“问责”二字贯穿全年,脚步不停、力度不减。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明确要求,今年开始,尤其要突出问责。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成为“一案双查”的重点,这三个问题既是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也是未来一段时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所在。地方、部门和单位一旦出现这些问题,领导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那么“洁身自好”,就可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吗?此言差矣。今年9月,河南省新乡市委原书记李庆贵成为首位因班子成员连续腐败而被追责并公开通报的市委书记。李庆贵被追责不是因为与贪腐官员“同流合污”,而是作为第一责任人却对班子成员发生的腐败行为置身事外。

这次“一案双查”,还同时问责了纪委,“高规格”的通报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只有认清形势,切实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主动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才能避免成为问责对象。”湖南省法学会廉政法学研究中心主任邓联繁说。

那些不愿担当不敢担当,还怀揣着“好好先生”思想的纪检监察干部也休想再混日子了。对尸位素餐、碌碌无为者,要调离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干部要坚决问责。湖南省保靖县委近日免除了该县直单位23名纪检组长职务。其中,11人三年没办一案,4人“热衷副业”,还有3人不能适应新常态下的工作节奏。纪检监察干部想当“太平官”,就得腾位子。

“问责的实质是由不落实责任者承担不利后果,是对领导干部的巨大压力。领导干部基于趋利避害的考虑,会努力落实责任,避免成为问责对象。可以说,问责是推动责任落实的必由之路和有力保障。”邓联繁说。

文化正在形成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宗旨,决定着党员干部要对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负责。近些年来,一些党员干部在利益的诱惑面前丧失了自我,为官从政的初心被私欲吞噬,责任意识日渐淡化。有的党员干部忘记了权为民所系,一再突破纪律和规矩的底线,将权力当作谋私的筹码,任性妄为;有的党员干部两眼紧盯晋升,决策拍脑袋,只追求政绩光鲜,对执政后果不管不顾;有的党员干部明哲保身,遇事不担当,只扫门前雪,职责被束之高阁。

中国共产党在长期执政的条件下,必须打造责任文化。随着“两个责任”的深入落实,责任追究力度的不断加大,2015年,过去弱化责任追究的理念得到逐步纠正,责任文化正在逐渐形成。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立下了责任军令状,就要去执行,谁的职责缺位,问责的板子就要上身。2015年无数的通报案例表明,问责已经成为常态,而且会越来越严。

为民服务意味着党员领导干部要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如果食了言、越了轨,就要被问责,这个逻辑再简单不过。每名领导干部都要成为一个负责任的人,否则就没有资格成为群众信得过的“领路人”。

从“明责”到“问责”,一步步引领党员领导干部重塑责任意识,增强百姓对党的信任,密切了人民群众同党的联系,巩固了党执政的根基。“党员都负责任地用好手中的权力,把党的责任文化建立了,全社会的责任文化也会随之形成,进而构建一个负责任的国家。”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说。(记者 王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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