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纪委,长白山开发区纪工委,扩权强县试点市纪委,各县(市、区)纪委,省直派驻(派出)纪检监察机构:
2015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0月25日以来,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共中央纪委、省委办公厅先后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宣传贯彻好两部党内法规。为落实中央精神和省委部署要求,推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的自觉性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决策部署,遵循管党治党的规律,突出了政党特色、党纪特色,体现了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释放了从严执纪、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好两部党内法规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修订颁布的重大意义,全面把握精神实质,熟练掌握制度规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
要加强对学习宣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把两部党内法规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和纪检监察干部学习规划之中,集中一段时间加强学习。要通过专题解读、交流研讨、撰写理论文章和党组织生活会等形式,推动学习活动深入开展。要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原原本本、逐条逐句学习,学原文、悟原理,牢记各项廉洁自律要求和党的纪律底线,做到学深悟透、学以致用,把学习贯彻两部党内法规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抓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在抓好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学习贯彻的同时,要积极协助同级党委(党组)抓好本地区本部门的学习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工作,配合组织好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工作。要配合组织部门和党校、行政学院搞好两部党内法规的学习培训,尽快培养一支师资骨干力量,省、市、县三级纪委要在年底前组织好骨干师资队伍,采取综合讲解和专题解读相结合的形式,尽快开展学习培训。要配合宣传部门广泛开展两部党内法规的宣传教育,在省内各级各类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和省内重点新闻网站开设专题专栏,对《准则》和《条例》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
二、深刻领会精神内涵,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为契机,持续深化“三转”,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能定位,把《准则》和《条例》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遵循和重要依据,从纪律的角度思考问题,按纪律的标准衡量问题,用纪律的方式处理问题,坚决维护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一要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通过认真落实和严格执行这两部法规,树立高尚道德情操,严明党的纪律戒尺,把党章权威立起来。二要坚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带动其他纪律全面立起来、紧起来、严起来,使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心上。三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正确处理好党纪和国法的衔接关系,调整思路方法,转变执纪观念,切实做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四要坚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极少数,充分体现零容忍、全覆盖和“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五要坚持依规依纪开展纪律审查工作,加大对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线索处置、立案审查和案件审理坚持用纪律对照,在调查报告和审理报告中体现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行为,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等问题的监督执纪问责。六要坚持驰而不息改进作风,以两部党内法规为依据,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住重要节点,扭住“四风”不放,一寸不让,坚定不移正风肃纪,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反腐败斗争中的“获得感”。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两部党内法规要求落到实处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为学习贯彻两部党内法规提供强有力的监督保证。重点检查是否认真学习、自觉遵守,是否有贯彻落实的具体要求和举措,是否按照两部党内法规的原则、标准和程序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是否体现了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对那些“口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等贯彻执行不力的问题,对于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等现象,要批评教育、坚决纠正、督促整改、严肃问责,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推动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要结合落实两部党内法规,定期开展对党纪处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受处分人的党籍、职务、职级、待遇等事项落实到位,同时,督促相关党组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加强对受处分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对工作不落实的要追究责任。要加强对两部党内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跟踪了解,注意收集整理、调研分析贯彻过程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加强工作指导,必要时逐级向上级纪委请示汇报。
四、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扎紧党纪党规的笼子
《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两部党内法规各司其职又辩证统一、相互配合,体现了我们党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的重要方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领会中央修订两部党内法规的主旨,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坚持“道德”和“纪律”双管齐下,既注重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紧扣廉洁自律主题,坚持正面引导,更注重党风廉政法规建设,完善制度体系,让道德自律为纪律约束减少阻力,让执纪监督为道德涵养提供保障。
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的有效方式方法,继续开展约谈党员领导干部、新任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和谈心提醒教育等活动;深入剖析典型案例,用好用活反面教育和忏悔材料,唤醒党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促使党员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处理好“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促使党员领导干部做到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要着眼于同两部党内法规相配套、相协调,对原有党风廉政相关制度进行认真清理,及时研究提出立、改、废、释的意见。要以贯彻落实两部党内法规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政策理论研究,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五、带头坚持高线、守住底线,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打铁还需自身硬。全省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措施,带头学习贯彻、遵守执行《准则》和《条例》。要把自己摆进去,带头坚持理想信念宗旨的高线,把党章和《准则》作为修身之本,切实增强“三个自信”,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带头坚守党的纪律的底线,以纪律为戒尺,经常对照检查,自觉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底线,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干部监督机构,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坚决防止“灯下黑”,以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的忠诚卫士,要把对党忠诚作为第一要求、第一标准、第一品格,自觉把自己的前途命运和党的前途命运紧密连结在一起,始终不渝地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始终不渝地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根基,始终不渝地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要以更加强烈的历史担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肩负起党章赋予的职责。要坚持从严执纪,敢于较真、敢于斗争、敢于担当,对违纪行为不放任、不迁就、不姑息,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以学习贯彻两部党内法规的实际成效,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中共吉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