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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信息(第28期)
来源:纪检监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6-05-11 发布人:中共吉林农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浏览数量:
 

长春市关于9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

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的通报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市委部署,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将9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长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调研员刘峰受贿问题。2013年至2014年,刘峰在负责锅炉安装使用证审核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期间,态度恶劣,刁难办事群众,收受贿赂6000元。长春市纪委对刘峰违纪问题立案调查。

长春市学校后勤管理中心主任孔鑫受贿问题。2010年至2013年,孔鑫在有关学校工程招投标过程中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贿赂19万元。长春市纪委给予孔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朝阳分中心主任李秉才索贿问题。2012年,李秉才发现窗口工作人员李某某违规为他人提取公积金,以帮其调岗且不追究责任为由,向李某某索要钱款80万元,后经讨价还价,李某某送给李秉才40万元。长春市纪委和司法机关对李秉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调查。

朝阳区乐山镇莲花村党支部书记田喜违规处置集体资源问题。2013年,田喜违规处置集体林木资源,给集体经济造成较大损失。朝阳区纪委给予田喜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道区吉林街道丹阳社区党总支书记马玉凤帮助他人骗取保障房等问题。2007年至2010年,马玉凤在担任吉林街道行政事务中心副主任兼民政助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制作虚假材料,帮助其亲属等人骗取国家保障性住房和低保金。二道区纪委给予马玉凤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处分,对违纪款物等予以追缴。

双阳区太平农业站站长赵英杰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2007年至2013年,赵英杰擅自决定挪用测土配方施肥专项资金26万元,违规发放下乡补助;截留国有资产收益,不上缴财政专户。双阳区纪委给予赵英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榆树市城发乡建管站建管员孙彦乱收费问题。2013年,孙彦在负责城发乡危房改造工作中,违反规定对申请危房改造的农户收取费用共计3.2万元。榆树市纪委给予孙彦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城发乡副乡长张明仁党内警告处分。

农安县伏龙泉镇匡家村书记宁连宝套取国家补贴问题。2012年,宁连宝通过虚报深松面积,套取国家深松补助款1.25万元。农安县纪委给予宁连宝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德惠市朝阳乡半拉山村党支部书记李湘成套取国家扶贫专项资金问题。2011年,李湘成套取国家扶贫养猪专项资金100万元,并挪作他用。德惠市纪委给予李湘成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形象,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广大党员干部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讲规矩、守纪律、遵法律。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压力传到基层、责任压到基层,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让群众看得见、体会得到全面从严治党成果。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违纪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加大问责力度,对因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导致发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要强化通报曝光,加强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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