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廉政档案有关材料的通知
吉农大纪字[2018]16号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校内各单位:
按照省纪委省监委的相关要求,学校纪委根据工作职责,将进一步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请做好相关填报及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处级干部(含五级、六级职员)
二、填报材料
1.基本情况:干部自然情况登记表。
2.履职情况:个人述职述廉报告、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其他班子成员批评意见。
3.考核奖惩情况:受到有关奖惩情况的结论性文书等复印件。
4.其他情况:需要放入廉政档案的材料。
三、相关要求
1.时间结点从2018年1月1日截止到目前,依次从今年开始每年都要报送更新情况。
2.在职的每位处级干部(含五级、六级职员)每人一本,都需要填报(参见附件)。
3.干部本人填写或提供的材料,如干部自然情况登记表、个人述职述廉报告等,应由本人签名确认,并加盖所在单位党组织印章。
4.请于12月31日前报送纪检监察办公室(主楼308室)。
5.各单位科级干部(含七级、八级职员)廉政档案,由本单位比照本通知自行建立和保管。
附件:《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样表)
中共吉林农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