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探索市县巡察”明确要求以来,各地深入贯彻中央部署,把开展巡察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化,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发现并推动解决了一批发生在基层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各方面充分肯定,干部群众普遍叫好,取得了良好开局。
开展市县巡察,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促进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的有效方式,也是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的重要途径。全面从严治党要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必然要求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也是党内监督亟待加强的薄弱环节。要深刻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把探索开展巡察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推动巡察工作高标准、稳起步,及时规范提升,不断向纵深发展,做到聚焦发现问题不发散、履行党内监督职责不懈怠、助力全面从严治党不松劲,打通群众直接反映问题的通道,补齐基层党内监督的短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基层落地生根。
向中央巡视工作看齐增强规范性。巡视工作特别是中央巡视工作的深入开展,是推进巡察工作的最好样板。开展巡察工作,就要牢牢把握依规依纪这个标准,在规范中深化、在巩固中提升。要以中央巡视工作方针为基本遵循,落实政治巡视要求,把握好政治巡察定位,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要以巡视工作条例为参照,加强巡察工作体制机制制度建设,明确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巡察组长等责任主体的职责,完善各有关部门支持配合巡察的有效机制。要严格按照巡视工作条例和其他党内法规办事,严格区分巡察和执纪审查的界限,把巡察准备、了解、报告、反馈、移交、整改等各个环节规范起来,确保巡察工作做到重程序、讲规矩,明界限、严约束,取得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的成果。
结合实际探索创新提高有效性。创新是十八大以来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的主线和灵魂,也是推动巡察工作深入开展的不竭动力。创新需立足基层实际,跳出惯性思维,参照点穴式、巡查式、回访式等巡视工作做法,深入探索常规巡察、交叉巡察、专项巡察等方式,着力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要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把机构和队伍建设等基础工作抓实抓好,为开展巡察提供组织保障。要切实把握好工作节奏,在集中精力探索路子、积累经验、完善制度的基础上逐步推开,坚决不搞“村村点火、户户冒烟”。要探索建立巡视与巡察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巡视巡察工作一体谋划,努力构建巡视巡察工作网络格局,实现巡视巡察有效衔接,强化党内监督效果。
突出问题导向发挥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巡察的威慑力在于坚持问题导向,关键在于成果运用,既要及时发现问题,也要推动解决问题,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要切实加强分类处置,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移交办理制度,践行“四种形态”推动挺纪在前,真正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要把整改贯穿巡察工作全过程,压实被巡察党组织主体责任,做到即知即改、督促立行立改、推动全面整改,及时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要紧贴基层实际,站位人心向背,突出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败坏党的形象、侵害群众利益的“四风”问题,以及贪污、截留、挪用、套取惠民资金、涉农补贴等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重中之重,畅通基层干部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