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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周恩来给中共中央政治局的一封信谈起
来源:纪检监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9-06 发布人:Admin 浏览数量:
 

    1931年12月18日,周恩来以“伍豪”的名义给中共中央政治局发出了一封信,短短600余字,却对中央苏区纠正肃反扩大化的严重错误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此后不久,苏区中央局做出《关于苏区肃反工作决议案》,采取一系列措施,中央苏区的肃反扩大化基本得到抑制。

周恩来对肃反的认识有一个发展的过程

     1931年12月初,周恩来离开上海前往中央苏区,就任苏区中央局书记。此时的苏区处于敌人的重兵包围之中,国民党军正在酝酿新一轮“围剿”。而苏区内部,自1930年上半年开始的肃反及其后的扩大化在“左”倾思想的影响下愈演愈烈。如闽西苏区大规模的肃清“社会民主党”运动,“逼、供、信”,滥捕滥杀,使得其党员人数从8000人减为5000人。当时,远在上海的周恩来虽然一直焦虑地关注着肃反扩大化的后果,但所能获得的材料非常有限。因此,周恩来对肃反的认识也有一个过程。

    1931年2月23日,周恩来为中共中央起草了《中共中央给红一方面军总前委、江西省委等的信》,信中说“中央所得的关于富田事变的材料还不能算为齐备,尤其是没有得到总前委的正式报告”,但认为是“不幸的富田事变”,是“便利于敌人而削弱我们自己的”,“是给AB团活动的机会而涣散我们自己的”,要求“在中央代表团没有到达以前,从总前委起,江西省委、各特委、各红军党部一直到各地党的支部都要立即停止这一争论,无条件地服从总前委的统一指导,一致地向敌人进行残酷的战争。中央代表团到达以后,中央局立即组织起来,各地党的组织与红军必须统一于这一指导之下,应绝对服从中央局关于这一事变的解决”。这封指示信要求立即停止争论、一致对敌,无疑是正确的。但认为富田事变是“不幸”的,没有能够把它认定为党内的路线之争,反而在一定程度上认为是敌我矛盾,这对之后中央代表团正确处理富田事变的作用是负面的,中央苏区的肃反扩大化错误在此之后曾一度得到发展。

    这之后,周恩来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指出:“苏区内现在确有一种观念,夸大了敌人在内部进攻的估量,这种过分的估量,会动摇阶级斗争的信心,应指出来。”3月28日,中央政治局发出《关于富田事变的决议》,决议认为富田事变“实质上毫无疑问的是阶级敌人以及它的斗争机关AB团所准备所执行的反革命行动”,指出“反革命势力在苏区内还是一个严重的力量”,“反革命的组织对于我们苏维埃运动是一个很大的危险,绝对不应轻视这种危险”,但同时决议也认为“过分的估量反革命的组织力量及它在群众中的欺骗影响,而减弱我们有群众力量有正确路线可以战胜阶级敌人的坚定信心,这也是一种危险”。可以看出,此时中共中央和周恩来虽然对于富田事变和AB团、社会民主党等的认识存在偏差,但也还是注意到了肃反扩大化了的问题。

     8月30日,在听取中共苏区中央局秘书长欧阳钦关于中央苏区全面情况的汇报后,周恩来在为中共中央起草的《中央给苏区中央局并红军总前委的指示信》中认为,“一切反革命派别在苏区许多破坏革命的企图和行动,都遭受了群众和党的严重的打击,特别是AB团活动的失败”;“苏区反AB团的斗争是正确的,是绝对必要的”,但是,中央苏区过分夸大了对AB团的估计,把对AB团的斗争“简单化”“扩大化”,并着重指出必须对“AB团有明确的认识”,“不是每一个党的错误路线执行者和拥护者,每一个落后的农民,每一个反右错误倾向或行动的党员或群众便一定是AB团”。可以说,这是周恩来对于中央苏区肃反扩大化的进一步认识和判断,虽然是来自第二手的间接材料,但是比之前的认识更为接近实际,对于纠正肃反扩大化起到了重要的“破冰”作用。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1931年12月中旬,周恩来进入闽粤赣苏区,这使得他真实地看到了肃反扩大化所带来的严重后果。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经过几天的实地调查、走访,听取相关负责人的汇报,耳闻目睹,积累了第一手的资料,周恩来对于肃反扩大化有了更加切肤的具体的认识。

     12月18日,在赴长汀途中,周恩来给中共中央政治局写了一封信,汇报了进入苏区三日“沿途所经”——“群众之死于社党之罪的并不都是社党领袖,甚至因其与社党领袖假共产党之名在一起开会的也被列为社党而杀了。因此,现在许多群众不敢与共党接近,恐怕结果又是社党。究竟社党与共党之别在哪里,何种情形方可算罪,群众简直答不出。扩大红军,说群众不积极,十二军团长、团政治委员亲口对我说闽西群众不好,而他们一下子便拘捕五六十人(在一百人之中全都是农民而且多是贫农),给以严刑(只据别人一点口供,还说不打不招,等审问清白,连释放都难,因为身体已伤),对群众将成如何影响!这样无怪现在扩大红军之遇到最大的困难了。……”周恩来认为“已见到闽西解决社党所得的恶果是非常严重的”。他以亲见的滥捕滥杀、逼供信的事实确信了“他们处理方法之错误,如中央历次所指斥的殆有过之无不及”,然而“据我在途中所见到闽西党的最近决议及中央苏区党的文件,都还只言反AB团反社党的成功,而未及他的错误”。

    显然,在此之前,周恩来对于肃反扩大化的严重后果,认识是不足的,因此,他“坚信”,在中央时“所讨论的原则与对他们的批评完全是正确的,将决以中央路线与此严重问题斗争”。周恩来建议中央政治局“作一有力的决议指示此间”,并认为“中央如对闽西有决议,对中央苏区亦有力也”。举一反三,周恩来从闽西苏区的情况意识到了整个中央苏区都存在类似的严重错误。

    之后,周恩来到达长汀,继续实地调查,出席相关会议,并与各负责同志谈话。25日,他再次致信临时中央政治局,惋惜“假使不是肃反工作做得那样严重错误,则群众的积极性与干部的产生必不致如现在感到困难”。实地调查,亲眼所见、亲耳所闻,使得周恩来真正看到了肃反扩大化的严重后果,他对肃反扩大化的认识也更加深刻和真实,由此发出的信也促使临时中央政治局在这一问题上的认识发生了改变,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纠正肃反扩大化成为第一件大事

     纠正肃反扩大化成为周恩来进入苏区之后的第一件大事。1932年1月7日,周恩来主持中共苏区中央局会议,检讨中央苏区肃反扩大化的严重问题,并在会上做了报告。中央局“完全同意周恩来同志的报告”,认为中央局对于苏区肃反工作的指示“仍然是不够的,且还有些没有估计到的;至对闽西肃反工作的估量则是错误的”。会议通过了《苏区中央局关于苏区肃反工作决议案》。该决议案认为“过去反AB团反社党斗争是正确的和绝对必要的”,但认为肃反工作存在简单化和扩大化的错误,造成了严重的恶果,“中央局要以自我批评的精神,承认对于过去肃反工作中路线错误的领导责任”,并强调“今后肃反工作,要执行彻底改变”,要求苏区各级党支部在接到这一决议后必须“立即讨论和执行”。

    在周恩来的指导下,苏区中央局又采取了一些具体措施来纠正肃反扩大化的错误。如在群众中加强思想教育工作,既正确认识肃反工作的重要性,又反对夸大反革命的力量,坚决反对“肃反中心论”的思想,发展巩固革命势力;处分了在肃反运动中肆意妄为、滥杀无辜、民愤极大的李韶九;制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政治保卫局组织纲要》,明确了政治保卫局的地位,规定任何机关或团体都不得自行拘捕、审讯和处决,从法律法规上明令确立革命秩序,保障了群众的权利。此后,肃反扩大化基本上得到了制止。

    在纠正中央苏区肃反扩大化的错误中,周恩来起到了重要作用。而周恩来对于肃反扩大化的深刻认识得益于他的实地调查、实事求是,他给中央政治局的信成为纠正这一错误的楔子。当然,应该看到的是,周恩来对于肃反扩大化问题的认识是有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的,同时也应该承认由于受到党内“左”倾思想的影响,肃反扩大化的错误并没能从根本上得到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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